二、教学楼需要办理房屋抗震检测鉴定---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1、动员部署情况。学校是否印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是否组织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专题培训。是否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澄清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2、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军训过程中开展不少于4个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实践课程。是否利用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开展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
3、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灭火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保;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是否针对学生宿舍等消防重点部位强化管理;教职员工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三、郑州市学校校舍抗震检测标准
是否开展了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是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是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是否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高校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高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是否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
(三)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着重检查各学校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开展情况;着重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情况。
(四)对有关高校办公用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
四、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及专业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安全鉴定
1、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
五、教学楼需要办理看着检测鉴定的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将检查工作联络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2月22日前报教育厅办公室(传真:0371—69691255),参与检查的高校将检查组人员名单一并报送。
(二)各学校要把本次检查工作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相关文件、资料要认真准备,以便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三)各检查组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认认真真开展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要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重在发现问题、重在查找不足,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四)检查期间一律视为工作时间,工作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同时加强人员和车辆管理,确保安全。全省高校作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高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治理、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等作进行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